关于对南通四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不良行为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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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南通四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不良行为的通报
2009年8月27日质监站在巡查时发现:泰兴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太湖湾万泽天海度假村(一期)一标会所及公寓工程现场抽测HRB335 10钢筋内径仅8.56,严重超偏差,而监理已验收通过。南通四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太湖湾万泽天海度假村(一期)二标工程箍筋及墙体拉结筋仍使用冷拔钢筋,Φ6.5直径实测仅5.85mm。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建质[2003]113号第六条之规定,对泰兴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姚辉明、常州市诚真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岳兴生、南通四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陆建华、常州市苏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薛春华记不良行为并予以通报。
希全区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能引以为戒,自查自纠,认真做好各类隐蔽验收签证,确保基础、主体结构安全。
特此通报
武进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09年9月11日